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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權期間屆滿可否申請延展﹖未於規定期間申請商標權期間延展註冊,有無補救措施?
(1)商標權人若有繼續使用註冊商標之需要時,得於10年期間屆滿前6個月申請延展商標權期間, 每次延展專用期間為10年,其核准延展的期間,自商標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。
(2)為防止商標權人因忘記延展而喪失商標權,仍得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延展註冊,惟應加倍繳納註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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